工信部: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
时间:2021/12/18 10:06:11 浏览:
近日,工信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35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下一步,工信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实施《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
原文如下
关于*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535号(工交邮电类1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曾毓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力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打赢蓝天保卫战形成全球产业高地的提案》收悉,经商财*部、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示范工程加速推广应用的建议
我部赞成您提出的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的建议。商用车相比乘用车而言,使用强度普遍较高、燃料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大。工程机械、重卡由于产品设计使用的特殊性,节能减排形势更为严峻。为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我部组织编制了《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对重卡试点应用进行了重点部署安排。一是促进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重卡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殊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城市对新能源重卡研发或运营予以支持。二是开展重点区域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选择部分试点城市,拟通过*基建投资补助等方式,支持包括重卡在内的特色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三是加快发展纯电动工程机械,实现“十四五”期间电动叉车占比达到55%以上的目标,积极推动锂电动力电池应用,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寿命。下一步,我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实施《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工程机械和重卡电动化。
交通运输部以港口、城市公交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加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力度。一是支持港口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或机械。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持续推动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港口企业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和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产品。二是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相关*策体系。2015年3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总体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2019年6月,联合十二部门印发《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要求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色出行装备水平。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和经济性论证,开展电动机械和重卡示范试点应用,总结经验适时推广。
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8月印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策》,鼓励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的应用,优先发展中小非道路移动机械动力装置的新能源化,逐步达到超低排放、零排放。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11部门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对于提前淘汰并购买新能源货车的,享受*财*现行购置补贴*策。鼓励地方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策。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在重点区域城市规定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各地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重点区域城市2019年底前完成,其他地区城市2020年6月底前完成。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重型卡车、工程机械的电动化应用和推广,强化综合监督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2009年以来,*财*逐步建立起包含购置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充电基础设施奖励在内的支持*策体系,并通过税收优惠、*采购等*策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下一步,财*部将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做好包括重卡在内的车辆电动化相关工作。
二、关于建立相关标准法规引导技术发展的建议
生态环境部加快标准升级,推进老旧柴油车的淘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各地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督执法等措施,促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我部组织制定了国家标准《纯电动货车 技术条件》(GB/T 34585-2017)并于2018年7月开始实施,规范纯电动货车的发展。下一步,生态环境部、我部将完善标准体系,加快重点标准制修订,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三、关于巩固我国核心零部件的领先地位的建议
我部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先后批准建设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和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企业技术研发、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编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深化“三纵三横”研发布局、加快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提升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攻关工程。下一步,我部将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渠道,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等研发创新。
四、关于制定*策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的建议
自2009年开展“十城千辆”示范推广试点以来,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引领世界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虽取得一定的先发优势,但还存在核心技术不强、整车成本偏高、充电不够便利等突出问题,不少消费者仍存有“里程焦虑”。
充电与换电都是电动汽车的能源补充方式,各有其适用领域和细分市场。由于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上还处于初期阶段,技术路线、商业模式都在发展变化之中,我部鼓励相关企业开拓创新,开发先进动力电池、新型充电和换电技术,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我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换电相关标准制定工作。2017年,发布实施《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国家标准,为动力电池更换提供便利性。目前,正在加快制定《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支持电动乘用车整体式快速更换电池箱等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为换电式电动汽车提供开发设计指导和安全测试依据。我部赞同您制定*策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的建议。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加快《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的审查报批,鼓励企业根据适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支持北京、海南等地方开展换电模式试点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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